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厅联企业〔2020〕1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是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中小企业是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稳就业和促创新的重要力量,尤其是当前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许多突出困难和问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支持帮助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大家要充分认识到中小企业志愿服务是帮助中小企业应对疫情和协同协力融通发展的有力举措。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通过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公益性、规范高效的志愿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和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是要明确专门服务机构及其职责。我省指定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和管理“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组织推进专家志愿队伍和志愿服务工作站的建设与管理,搭建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平台以及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等。请各地级以上市结合本地区实际,指定专门服务机构,组织和管理“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三是要积极发挥志愿服务平台作用。我省将依托粤商通、i志愿和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搭建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平台。接下来各地市要加大宣传推广,积极通过该平台征集遴选志愿队伍和企业服务需求、发布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志愿服务对接等。请各大型优秀企业、高等院校、各类省市行业商(协)会、各类优秀服务机构尤其是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要积极上平台、用平台,开展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
四是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动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运营管理,以及志愿服务工作站和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等。鼓励各地市根据实际加大中小企业志愿服务政策支持。定期对志愿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加强志愿者合法权益保护。
五是要积极推动落实、营造良好氛围。请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推动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各项工作落地落细。鼓励有条件的地市积极创新试点,创造性地开展该项工作。要积极挖掘典型案例,加大志愿服务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指定专门分管领导及负责同志,填写《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联络人信息表》(见附件2),于4月30日前分别发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民政厅。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径与我们联系。
附件: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联络人信息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4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邮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刘喆菁,020-83134534,
fwtxc@gdei.gov.cn;省民政厅 李卫湘,020-83171430,liwx@gd.gov.cn)